為什麼祂總是不接我電話?—按祂旨意求 車志恒大哥

「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雅 4:3]

祈求與強求,是我們基督徒每分每秒都在面對的重要課題。我們的祈求神必垂聽,但未必凡事應許,即使應許,也往往無法立即見其果效,然而軟弱的人若無法靜心等候那盼望, 終究會讓本可以成為真實的信心消失無蹤。另一方面, 既然神早都已經安排好了我們每個人的應遵行的旨意與方向,那我們為什麼還需要禱告呢?好像就算禱告了, 也不會對木已成舟的預定結果,做出任何改變。

今天志恒大哥跟我們分享了他的看法,他認為禱告是一種「與神建立關係」的方式,跪下來,閉上雙眼,藉著在我們身體裡面的聖靈,在禱告中親見主面。永遠記得在禱告之中, 不是只有祈求而已,感謝與悔改也是非常重要的,這些都是與神建立親密關係的好方法。為什麼與神建立關係這麼重要呢?志恒大哥說到,因為「神喜悅同行的人。」雖然我們永遠測不透神的心意,但只要我們常常親近祂,不只是在禱告之中,更在生活之中都能感覺與神同行,那我們自然而然就會向祂的旨意去行,而不再憂慮。

志恒大哥也說到,自己是從小信主,經歷過禱告之中完全不知道要想什麼,幾近放空的撞牆期。已得聖靈一年半的我, 有時候也會有這樣的情形,甚至會覺得其禱告的迫切程度,已經不如初慕道時與初得聖靈時,因著軟弱的肉體,漸漸的有了疲倦與怠惰之感,連常規的禱告時間都堅持不住。但神總沒有離棄我,藉著可跨越的障礙與零星的小患難提醒我禱告是重要的,是讓心回轉向神的關鍵,如同約拿在魚腹中的禱告一樣。

神是慈愛的、是信實的、是憐憫人的,我們所要做的,就是全心信靠順服,如同耶穌將死之際,仍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 26:39]即使是不合神心意的強求,卻也清楚感受到主耶穌想傳達給我們的「順服神」之意,做了我們很好的模範。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 119:105]

願主內弟兄姊妹都能一同領略神默然、始終如一的愛,哈利路亞,阿們!

文/彥君

不要陷於眾人的掌聲之中—-學會打破自己 黃嘉聰大哥

一間教會要能維持運 作,有許多工作是必須大家分工合作才得以完成。我們許多人從小開始就被鼓勵 做各式各樣的聖工,家長、老師們總是教導我們要奉 獻自己的時間和恩賜給神。然而,我們是否曾經思考過在做這些聖工中我們究竟獲得了什麼?花了這麼多時間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神?而在同工之間的摩擦與意見不合又該如何面對?今天黃嘉聰大哥為我們分享了他對於這些事的看法和建議。

首先,對於「聖工」本身,黃嘉聰大哥認為那是我們認識神、看見神的一個媒介。他舉松山教會的福音茶會為例,弟兄姊妹們都十分熱心的籌備,而最令人感動的是在當天,看見第一次來到教會的慕道者獲得聖靈。藉由參與聖工的過程中,親眼看見神的作為之後,再回去讀聖經時便會有另一番感受,彷彿聖經的話是神在親自對自己說。如果當時沒有參與這份聖工,即使事後聽別人提起這樣的見證,並不會有同樣深刻的感受。然而大哥回憶過去大學時參與聖工的情形,當時做聖工的出發點是為了有趣、好玩,並非想要藉此體驗神,結果因為一些小挫折就跌倒而離開教會。

接著,大哥提到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中,努力的讀書、考證照、工作等等,甚至是在面試官面前盡情展現自己的優點,無非都是為了別人的掌聲。因為如果沒有了掌聲,等於在這個社會中沒有存在的角落。但是在聖工上,這卻是我們應當謹慎的事,因為聖經上也提到, 別人的讚美有時反而是一種危機。想想我們有必要在聖工上得到他人的掌聲嗎?如果說我們能夠認清聖工是我們認識神的媒介,並記得我們一切的恩賜都是從神領受的,讚美的有無就一點也不重要了。所以在我們做聖工的過程中,不要讓追求掌聲阻礙了我們追求認識神的心。我們要盡力做聖工,將神所賜的恩典奉獻給神,但同時在過程中時時提醒自己做這些的出發點。神是全能的神,其實並不需要我們幫他做什麼,但神需要我們藉由這些事更認識祂。

至於有人問到如果同靈之間有不同的意見時,要怎麼知道是人的意思還是神的意思呢? 黃嘉聰大哥用以弗所書的一段話做勉勵: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1~3) 人與人之間一定會有不同的意見,這也是使教會保守在真道上的動力。但是在意見不合時,不可以有在社會中常見的憑著血氣的爭吵,而是要自己謙虛、彼此包容,先回到禱告中, 祈求聖靈的帶領。並且想想自己的意見,是否真的是非行不可的呢?如果並非涉及教義等嚴重的問題,不要過度的堅持自己的想法,有時可以試著退讓。如果每個人都能這麼想、這麼做,神就會親手帶領,並將平安與和平臨到眾人之中。

我想我們從過去、現在、以至於未來,都會持續做許多不同的聖工,也會與許多不同的同靈們同工。今晚的這篇分享十分值得我們時時回顧提醒自己,檢視自己做聖工的目的與出發點,並且學習在同工之間放下自己與他人不同的意見。願我們大家都能在聖工中,親眼看見神的帶領,增添自己的信心,並藉此更加認識神、親近神。

文/柏翰

命運 X 機會=?–揀選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的重疊性 蔡彥仁老師

在紛飛而來請求錄音的留言堆中, 眾所期待的這堂課—-命運 X 機會=?– 揀選預定論與自由意志的重疊性,悄悄的由我們所邀請到的彥仁老師開始娓娓道來……

預定論的出現具有時代背景,是為了要堅固當時備受逼迫的基督徒他們的信心,讓他們相信自己是蒙救贖的一群人,但後來也有好些消極的基督徒以此為藉口,不願意以其可行使自由意志的權利做出任何必要的判準與選擇。

預定論對於不同立場的人們具有不同的意義,揀選與否關係到了既得利益,抽離我們已是基督徒的身分來看,難道不會覺得神是不公平的嗎?在聖經上有著這樣的比喻:神與人之間存在著窯匠與器皿的關係,而窯匠對於他所創造之物,難道沒有主權可以做決定嗎?(參羅九:21~25) 況且對於神來說,「時間」其實是毫無意義可言的詞彙,在祂的面前,所有的事情皆同時發生,預定的觀念以神的觀點而論是不存在的。論到神的全知、全能、全善,那為何神「不能」使人不選擇為惡?神不是「不能」,而是讓人擁有一定限度的自由意志,所以不能以此否定神的全善、全知與全能。預定論與公義及救贖等幾個議題有著高度相關性,必須從整本聖經全盤去了解,才不容易產生誤解。

而自由有著兩個含意:消極免於(free from)負面情況以及積極從事(free to do), 彥仁老師提到,不願意積極去做的人,並未將其得到的自由完全發揮出來;真正自由的人,是帶著一份有能力承擔代價與後果的責任、擁有更多有意義的選項,去追
求對自己有價值的一切事物。在一般人眼中,成為基督徒意謂著將許多規範加諸在自己身上, 使自己失去能夠隨心所欲的「自由」。但其實這些被禁止的事,我們都「能夠」做,意即在行為的選擇上存在這個選項,只是我們本身就「沒有意願去做」,反觀之,在非基督徒的生命中, 安息日的時候並未存在「去教會」這個選項、「熱心傳福音」並不會是他們的目標……從這個角度來看,基督徒的身分並未縮小我們選擇的廣度,反而是創造了許多更棒的選項當做參考點。

這堂課以團契的熱烈討論進行著,而在眾人尚意猶未盡時,畫下一個完美的句點。大家也分享了覺得自己是否自由等心得,最令人心有戚戚焉莫過於穎峰阿姨所提出的問題:「既然大家都有自由選擇了快樂,那為什麼過的不快樂?」

文/詠恩

改變趁現在—宗教教育也需要教改嗎?

張峻嘉大哥                                                103學年度 第04期 2013.10.20

文 / 兆尹

張峻嘉大哥

宗教教育也需要教改嗎?我們的教育是一種束縛還是權益?

在聖經裡頭,猶太人在12歲時熟悉摩西五經成為「律法之子」,並對自己的信仰負責。在家裡,家庭教育塑造了我們的人格;在學校,我們學習生活技能,那宗教教育呢?教導我們如何成為神的兒女?老師和我們普遍認為現在的宗教教育偏向學校的性質,教導我們如何面對世俗的挑戰等等。

老師接著提出了問題,宗教教育是義務還是有選擇性的?如果是義務,為什麼來教會是可以選擇的?老師舉了一個例子(?):在台北教會,有位家長反應出席獎為什麼限制要來48次以上,害小孩不能出去參加各種活動,但是傳道認為應該全程參加才對,不然為什麼叫做出席獎?其實,要不要看成義務,是跟每個人的信仰熱心度有關的,你不熱心,當然覺得不必來教會,不必上宗教教育。如果宗教教育不是義務,那為什麼我們還要訪問關心少來的同靈?宗教教育要上到什麼程度?那時候是我們信仰自己開始負責?種種的問題接二連三拋出,我們認為教員的責任就是讓學生在整個宗教教育期間內達到信仰自立。

老師還提出了宗教教育的三大問題:

1,為什麼不能整合宗教教育的資源?搞那麼多高級班是怕人才外流?學靈會不也是讓大專給總會處理,青教給區處理,兒教給地方教會負責?

2,為什麼宗教教育的老師很多都是大學生?大學生是全才嗎?要會翻譯司琴領詩課業精通榮耀主名?有些人只來當教員而不去聚會?50年前嘉義教會開始宗教教育,推廣到全台,當時是因為人手不足,才勉強讓學生充當教員,但至今為止,這狀況依然不變,難道我們沒有進步?

3,進修會不應該只是鼓勵教員的熱誠,好像心靈講座一樣,應該教導教員教學技巧,而不僅僅是心靈的提升。學習成為好牧人?→→好牧人該做什麼!!

 

我覺得這堂課給了我們很多啟發,也讓我們重新對宗教教育這個體系有新的認識。當然,人不可能創造完美的制度,教會也是由人組成的,但是,我們仍需努力改進我們看得到的不足,雖然這不是一兩天就能看到成果,但我相信在神的保守帶領和教會全體的齊心努力下,我們的宗教教育可以變得更完善。

 

 

補記課堂小趣事(可能有些出入,有政治色彩,不喜誤入)

老師問芷媛:「妳覺得宗教教育是要做什麼?」

芷媛:「我覺得…宗教教育就好像種樹在他們(學生)的心裡!」

不知誰聯想到某市長候選人競選廣告:「種下希望的種子」

————————歡聲雷動———————

芷媛:「怎麼拿我的話跟那隻豬比!!(覺得憤怒)」

 

歡迎回家—-接納迷羊

簡崇真大哥                                                             103學年度 第03期 2013.10.13 

  文 / 婉伶      小編/韋陽

很快的開學已經過了一個月,台大團契也來到本學年的第三次上課。這次我們邀請到北區大專聯契契長─簡崇真大哥來擔任崇拜課的講師,帶領我們探討教會在一個基督徒信仰中扮演的腳色、聚會的重要性,以及對於曾經離開教會如今浪子回頭的同靈,該以什麼態度重新面對接納。

在講課之前,崇真大哥讓我們進行了小小的辯論賽。希伯來書十章二十五節說到:「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針對是否可以停止聚會,兩方進行辯論。贊成方(可停止聚會)認為我們在生活中難免會遇到無法聚會的時刻,耶穌也曾有過在安息日醫病趕鬼,但此行為不等同於不聚會。況且現今已是恩典時代,神是慈愛寬容的神,律法也不是為了要加罪於人。反對方(不可停止聚會)先給聚會一個更廣泛的定義,即使是三五人私下的小團契也算是聚會的一種。不可停止聚會的理由在於,一個人在家讀經可能會有誤解,來到教會與弟兄姐妹一起讀經禱告會對道理有更全面的認識。而整部聖經告訴我們基督徒最重要的道理就是要愛人,實踐愛的第一步就是要與人接觸,若只在家靈修便無法實踐愛人的真諦。

值得注意的是,兩方對於停止的定義有些許不同,贊成方認為的停止是暫停,生活中會遇到一些事必須暫停聚會; 而反對方認為的停止是永久停止不聚會,那當然不是神希望我們做的事。可見大多數人的見解還是認為我們必須盡所能多聚會,與弟兄姐妹交通團契。

辯論結束後進入今天的正題,崇真大哥先要我們想想身邊是否有所謂浪子回頭的案例,並舉出了幾個可能造成信徒離開教會的原因,如:犯罪、曾受過傷害、感受不到關懷等等。這些曾因自身負面因素離開教會、後來悔改歸回教會的同靈,內心必定是相當脆弱敏感的,也更可能因為他人無心的話語或有心的指責而再度離開。那麼我們該以什麼樣的態度面對這些信徒呢?崇真大哥以約翰福音第八章的故事來做說明:文士和法利賽人按律法要用石頭打死一個行淫時被拿住的婦人,但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其實,對於曾經犯罪的信徒,我們常不自覺的以異樣的眼光加以論斷指責,而這些眼神和話語就好像手中的石頭,用來懲罰被我們認為有罪的人,然而我們當中又有誰是完全人?何況人的得救與赦罪都在於神,我們有什麼資格去定人的罪呢?

或許我們無法認同離開教會的行為,但不等於我們不能像耶穌一樣以愛心來包容、接納回頭的浪子,如同路加福音十五章32節寫道的:「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