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峻嘉大哥 103學年度 第04期 2013.10.20
文 / 兆尹
張峻嘉大哥
宗教教育也需要教改嗎?我們的教育是一種束縛還是權益?
在聖經裡頭,猶太人在12歲時熟悉摩西五經成為「律法之子」,並對自己的信仰負責。在家裡,家庭教育塑造了我們的人格;在學校,我們學習生活技能,那宗教教育呢?教導我們如何成為神的兒女?老師和我們普遍認為現在的宗教教育偏向學校的性質,教導我們如何面對世俗的挑戰等等。
老師接著提出了問題,宗教教育是義務還是有選擇性的?如果是義務,為什麼來教會是可以選擇的?老師舉了一個例子(?):在台北教會,有位家長反應出席獎為什麼限制要來48次以上,害小孩不能出去參加各種活動,但是傳道認為應該全程參加才對,不然為什麼叫做出席獎?其實,要不要看成義務,是跟每個人的信仰熱心度有關的,你不熱心,當然覺得不必來教會,不必上宗教教育。如果宗教教育不是義務,那為什麼我們還要訪問關心少來的同靈?宗教教育要上到什麼程度?那時候是我們信仰自己開始負責?種種的問題接二連三拋出,我們認為教員的責任就是讓學生在整個宗教教育期間內達到信仰自立。
老師還提出了宗教教育的三大問題:
1,為什麼不能整合宗教教育的資源?搞那麼多高級班是怕人才外流?學靈會不也是讓大專給總會處理,青教給區處理,兒教給地方教會負責?
2,為什麼宗教教育的老師很多都是大學生?大學生是全才嗎?要會翻譯司琴領詩課業精通榮耀主名?有些人只來當教員而不去聚會?50年前嘉義教會開始宗教教育,推廣到全台,當時是因為人手不足,才勉強讓學生充當教員,但至今為止,這狀況依然不變,難道我們沒有進步?
3,進修會不應該只是鼓勵教員的熱誠,好像心靈講座一樣,應該教導教員教學技巧,而不僅僅是心靈的提升。學習成為好牧人?→→好牧人該做什麼!!
我覺得這堂課給了我們很多啟發,也讓我們重新對宗教教育這個體系有新的認識。當然,人不可能創造完美的制度,教會也是由人組成的,但是,我們仍需努力改進我們看得到的不足,雖然這不是一兩天就能看到成果,但我相信在神的保守帶領和教會全體的齊心努力下,我們的宗教教育可以變得更完善。
補記課堂小趣事(可能有些出入,有政治色彩,不喜誤入)
老師問芷媛:「妳覺得宗教教育是要做什麼?」
芷媛:「我覺得…宗教教育就好像種樹在他們(學生)的心裡!」
不知誰聯想到某市長候選人競選廣告:「種下希望的種子」
————————歡聲雷動———————
芷媛:「怎麼拿我的話跟那隻豬比!!(覺得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