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神心意的婚姻 By 林永祥 大哥

前言

在現今的世代中,有太多令人困惑的價值觀影響著我們,什麼事可以做、什麼事不能,分寸的拿捏、尺度的抉擇,心中的準繩彷彿浪上的水花,時而高、時而低;時而清晰、時而隱晦。人的標準時常在變,但我們曉得,神的標準從亙古直到永遠都不會改變,真理有唯一價值,是不受時空、人事所撼,長久立定的,不過什麼是神的標準呢?神的標準就是祂的話、所吩咐的道,故聖經不只告訴我們得救的恩召、永生的盼望,還提供了日常生活、為人處世的原則,神是一切的答案,為首亦為末。

人生有許多重要的檻,其中一個就是婚姻,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婚姻的重要性在人類的生活中根深柢固,它不僅代表了兩個人的結合、生養子孫延續生命的過程,更有體現神與人、基督與教會的親密關係、要我們保守聖潔等的深層意義,永祥大哥提到他教導孩子們與異性「交往」時,在對方是教會同靈的前提下,有三個原則:第一、不能單獨出去。第二、不能肢體接觸。第三、不能承諾。在現今的世代中,這些標準在世俗社會觀念中可能顯得保守僵化,然而我們本不屬這世界,必須從民中分別出來,追求合乎神的道理。

在教會結婚的條件

在教會結婚、接受祝福是莫大的恩典榮耀,也是我們每個所期盼經歷的美好見證,然而,如何才能在教會結婚呢?其實只有兩個條件。

一、主內聯婚

可曾想過,為什麼神造夏娃時,要使亞當沈睡呢?或者,亞當若沒有沈睡,他對於夏娃的創造會不會有很多意見?人在擇偶的時候總會有許多的條件,高富帥、白富美、家世背景、學歷、健康狀況、經濟狀況……等,有太多的想法,然而,婚姻是神所設立的,人的結合也是神所配合的,祂使亞當沈睡,為要我們在婚姻中學習完全的順服,沒有人的聲音,沒有人的意見,「信靠順服,此外別無他路,要在主裡得喜樂,只有信靠順服」,人的眼界是有限的,只有神的知道我們最適合什麼,主必預備。

順服神的旨意,在婚姻中首要的就是主內聯婚,為著信仰的純正與持守,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林後六14-15),從尼希米的記載中,我們看到與外邦通婚的問題在短短的七十年間如何讓以色列民族的信仰、文化崩潰,因為與外邦通婚,年輕的一代忘卻了自己的母語,語言的消失正是民族消弭的起頭,婚姻對信仰的影響甚鉅,是不容小覷的(尼十三23-27),神亦藉著瑪拉基先知說:凡行事詭詐(詭詐:找理由、藉口違反神的道。)、娶外幫女子為妻的人,無論是誰,連同那些附和的人,即便獻祭給神,也必要從雅各的帳篷剪除(除名),可見嫁娶外邦在神眼中是多麼嚴重的罪,因這不只是單純的情感、兩人的問題,而是信仰上的嚴重妥協、不僅影響個人,也涉及整個家庭、教會、民族的問題。

以色列是神特別祝福的民族,他們在亡國兩千年後還能奇蹟地順利復國,不僅與其高度重視宗教教育有關(詩七十八4-8),更重要的,他們在婚姻上有嚴格的持守,才能維持民族文化信仰的延續,反觀我們,為了自己及下一代的信仰,我們應以主內聯婚為重要人生目標。

二、保守聖潔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來十三4)(苟合:非婚姻關係下的性關係。行淫:兩個以上的性關係對象,包括男女、男男、女女,或其它獸交等),婚姻是神所設立的,尊重婚姻,就是尊重神。

許多人會探究底線在哪裡,做到什麼樣的地步等於「出局」?其實,聖經有許多規範是原則性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要免於死亡,就要遠離罪惡;要遠離罪惡,就要靠聖靈戰勝私慾;私慾來自人心,所以我們要努力保守自己的心,「治服己心的,強如取城。」(箴十六32),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一生的果效由心發出,所以我們不只要約束最終行為上的表現,連起初最細微的心思意念,都要謹慎保守,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這是神的旨意,也是每個人一生中重要的成長課題。

耶穌教導我們禱告中要祈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太六13),然而,然而,很多時候,我們口裡這樣說,心卻偏往試探裡鑽,貪婪眼前即時的罪中之樂,如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鍊,去受刑罰(箴七18-23),渾然不覺、背棄聖靈急切的提醒,執意前往,這是人的軟弱,故此,我們更要時常求聖靈充滿,求主保守,使我們有屬靈的智慧明辨、有屬靈的能力戰勝試探,不走惡人的道(箴四14)。

結婚撇步一二三

當我們到了適婚年齡,有一定生活、成家能力時,可以跟教會的婚介或能夠信任的長輩表達想婚的意思,請他們幫忙介紹,之後再安排相親,若合適,就會繼續發展,論起婚嫁;若不合適,可以透過婚介來拒絕,完全交託給神,其實沒有那麼困難。以下擔任婚介已久、有豐富經驗的永祥大哥提點了幾項結婚小撇步:

  • 相親時,雙方家屬都要來嗎?

通常第一次相親時,建議只有男女雙方以及婚介一起見面比較適合,有意願繼續的話,之後再安排雙方家屬一起見面的場合,畢竟人多嘴雜,有時候會多出一些不必要,甚至是離譜的意見。

  • 第一次約會吃飯時(男女雙方以及婚介),誰付錢比較適合呢?

通常是男方付錢比較適合,除非男方在交通住宿上已花費許多,女方可以適時請客。

  • 地雷區

穿著儀容不得體、太過於自我中心、一毛不拔、句點王……等。

結論

「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創二22)將婚姻交在神的手中,不驚動愛情,時候到了,神必會領那個對的人到我們跟前,也求神加添我們信心,能夠順服接受祂的安排,願年輕的靈魂們,都能在主裡得著力量,在聖靈裡忍耐等候,在祂的祝福中飽享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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