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的科學 By 黃得恩 老師

「科學若沒有宗教,科學將成為瘸子;宗教若沒有科學,宗教將是個瞎子。」——愛因斯坦

在科學中我們得以窺見神創造奧秘,我們愈能體會真神的運行萬物的大能,科學與信仰,始終不是衝突,科學印證信仰,信仰引領我們發現更多的奧妙,為使我們在驚嘆中對神的信心更加堅定。

彩虹

彩虹是的現象來自太陽光在空氣中水滴中經歷的物理變化,常在雨後天晴之際,在天的一端優雅地展開,呈現紅、橙、黃、綠、藍、紫六種顏色,往往可發現,彩虹的外側,有一圈更大圈、顏色排列相反的弧,被稱為「霓」,是由陽光不同折/反射次數所造成。(彩虹:折射→反射→折射。霓:折射→反射→折射→反射。)

「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紀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不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創八14-15)

聖經中記載彩虹始於挪亞時代的洪水以後(挪亞方舟已被證實存在於土耳其境內山脈上),科學也證明了洪水之前的原始地球外面包覆著一層水層,所以根本不會有彩虹的現象,彩虹的確是在洪水之後才有的。

消失的一天

地球與月球有一定的運行軌道,在研究的過程中,發現從亙古到現在,宇宙的時間真的少了一天,也印證了聖經種的兩個神蹟。

一、約書亞禱告求神使日月停留(書十12-13),時間大約停滯了23小時又15分鐘。

二、希西家王求日晷影子往後退十度(王下廿8-11),時間延遲了45分鐘。

以上總共為一天的時間。

物質的原本

19世紀初,道爾頓提出原子說,任何物質的組成都由原子(atom,源自希臘atomos,義為「不可分割的」)所組成,為物質組成的最小單位,自此,「實驗哲學科學」(形而下的)間接去證明「思想哲學的科學」(形而上)是對的。

質子在如此微小的原子核空間中卻能不互斥,也就是神用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一3),使原子核不至於分裂,神的創造真的很偉大。

天體的運行

宇宙中個天體的運行皆有其規則,這也是神的大能親自立定的(耶卅三25),這些規則是如此的堅固精準,故神也將此比做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

「那使太陽白日發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發亮,又攪動大海,使海中波浪匉訇的,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如此說:這些定例若能在我面前廢掉,以色列的後裔也就在我面前斷絕,永遠不再成國。這是耶和華說的。」(耶卅一35-36)

海洋與氣象

19世紀中期,莫瑞‧馬太(Matthew Fontaine Maury)因為讀到「耶和華在滄海中開道,在大水中開路。」(賽四十三16),所以在其著作「海洋物理學」(The Physical Geography of the Sea)中首度提到海洋為一個循環流動的系統,後來又因讀到「因他一吩咐,狂風就起來,海中的波浪也揚起。」(詩一〇七25)觸使他想出季風與洋流的關係。

「風往南颳,又向北轉,不住地旋轉,而且返回轉行原道。」(傳一6)信風又稱貿易風,信風的風向因為地球科氏力,在不同的緯度、半球有固定不同的走向。

「要為風定輕重。」(伯廿九25)17世紀,托里切利發現大氣壓力的存在,空氣也有重量。

「雲若滿了雨,就必傾倒在地上。」(傳十一3)近代科學才發現,水經循環系統不斷地供應著地球萬物,也造成各種天氣、氣候現象。

舊約中,神用時間證明自己;新約中,神用光表明自己。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耶穌說自己是光,光具有二象性,由兩種互相矛盾的特性共同存在——粒子性、波動性,藉這樣我們無法想透的兩種矛盾並存的現象,來表示耶穌是人性與神性兼具的,其實早在3000年前,神就啟示約伯如此光的性質,「光明的居所從何而至?黑暗的本位在於何處?」(伯卅八19),居所(希伯來文為derek,意為「踩過的路徑」)有動態的含義;本位(希伯來文為maqom,意為「站立的地點」)有靜態的意思,表示光子移動則具有亮光,靜止則為黑暗,故我們的神並非創造了光明,又創造了黑暗,黑暗是沒有光的地方,惡是沒有善的地方。神沒有創造黑暗或惡,而是當我們離開了神的光明,就會掉入黑暗中、陷在罪惡的深淵。

時間

「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我們是三維空間的人,神是四維空間的神,是我們沒有辦法透徹之時間的神,神看我們如螻蟻,在祂而言,沒有過去、未來,全部都是現在,時間會改變,以我們的角度來看神的救贖,是預定論,但在神沒有預定,然而,祂仍賞賜人一項很寶貴的機會,就是讓我們有選擇的空間,允許改變,使我們還有機會悔改、做出對的選擇,因此人的墮落,不應怪罪魔鬼,人要變成「可吞吃的」也是自己造成,所以我們當隨時悔改,記得神在我們身上的愛有多大,努力在一生當中處處榮耀神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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