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信仰我的神:因信稱義,因軟弱而剛強

20150316台大團契103學年下學期第二期電子報

文/宛芝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 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八 38-39)

 

這個週末,和景高去苗栗頭份玩,安息日由黃基甸傳道領會,一整天都講解羅馬書第八章,下午的講道題目是「誰能敵擋我們」。從小信主的同靈應該有很深的體會,真耶穌教會的教導往往比其他教派嚴格,雖然知道以後要上天堂,但時常會因自己的軟弱灰心,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夠得救。不過,羅馬書第八章說到, 沒有人能控告神揀選的人,因為已經有神稱他們為義了;也沒有人能定我們的罪, 因為有耶穌在神的右邊替我們代求。我們信神,並因此稱義;鬼魔也信有神,但卻是戰驚,基督徒的信不能像魔鬼一樣,只停留在戰驚、懼怕的階段,而是要知道因為信,魔鬼無法因我們的罪控告我們,而且因主的愛,我們沒有懼怕。

 

我們不因行為稱義,所以行為其實只是稱義的「過程」,既然是過程,就必定有好有壞,有剛強有軟弱。主耶穌為我們死的意義就在於,我們已經可以直接到施恩座前,將我們的罪攤開來,誠實向主悔改,這時,罪已經不再是魔鬼手上的把柄,卻是能彰顯出神赦罪的權柄以及恩典了。所以,保羅才說,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如此,才能脫離罪的轄制,真正體會到神的愛。

 

過去常常因為自己在生活上犯的錯誤耿耿於懷,卻忘了神有赦罪的權柄,若下定決心改正和進步,那其實就沒有必要停留在負面情緒中,而是要忘記背後, 努力面前,確實實踐神的道理。否則我們信了耶穌,卻沒有得到喜樂,也沒有得救的盼望,那就真的枉費信主了,也枉費神的揀選了。

 

 

人物專訪:蔡詠恩

訪談/庭瑜   紀錄/芷媛

詠恩是呆傻憨的女孩,雖然如此,她是個認真carry 的前契長。樂觀天真是優點,想當爆炸頭的科學家。自己對朋友的態度很積極又關懷。

(謎之音:耶~詠恩我愛妳)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